关于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咨询
您好,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尚未满半年,劳动合同尚未到期。9月24日公司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给我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要求我9月30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公司。但是公司的未按劳动法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请问这种情况我该主张什么样的权益?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按照劳动法规定除了主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还有其他权益可以主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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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仁桃
2016-09-28
2楼
已经回复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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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仁桃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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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09-28
3楼
如果公司让我再接到解聘通知当日起,继续上班满一个月再离开,是不是等同于提前30日通知?我是不是只可以主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期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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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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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彭慧
2016-09-28
4楼
您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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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彭慧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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