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社保仅能要求补缴一年,之前的过了时效。
再请问给了上述补偿后,之前补交不成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不能,超过时效了。
社保局说可以补交之前的,需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无年限限制。公司说之前的资料没了,既然公司不能提资料来补交,公司是否对我造成的伤害要做补偿呢?
公司补偿你没有法律依据,时间太长了。除非公司自愿补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