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何判定劳动关系

我父亲在南京从事货物运输搬运劳动,五月中旬在盐城配送货物过程中,从货车上掉下,造成颅骨和锁骨骨折,在盐城第一人民医院就医49天。住院期间,南京公司支付了医疗费,并承诺不会逃脱责任,可出院协商,出院后,公司索要了出院资料原件,并以派遣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因为父亲法律意识淡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公司法人小舅子通过私人账户发放,因此未有直接有利证据,仅有住院期间的电话录音。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已50天有余,得到答复依旧是公司以派遣为由推脱,并未提供证明资料。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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