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史律师,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供您参考: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您及时与我联系。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祝您生活愉快。
我交养老保险已有十二年,就想问问到这家新单位我的年假有多少天
5天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