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宋冬生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你所述情况,分析如下: 1、在拆迁获得的房产上加名字,首先需要确认该房产是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 2、因此,协商不成的,需要到法院先起诉确认是共同财产。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请回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我们的“免费一对一”或“免费代办”,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