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我母亲在我两岁时和我父亲离婚,后来又再婚,现母亲名下南京有一处房产,母亲说百年之后由我继承,我咨询了一下公证处,给我的答复是由我母亲和其现配偶手写一份由我继承的证明并且按上各人的手印就可以了,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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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 赵骄虎
2016-09-01
2楼
可以,但是如果之后他们再写遗嘱,这个遗嘱就无效了,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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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 赵骄虎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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