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据上写的是“押金”或“订金”,而不是“定金”,就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收据签合同的时候已经被房东撕了,但是我们有支付宝转账纪录,并且合同上没有任何关于这1000块钱的界定,是不是我们还是有权力要回的啊,如果要追究的话,大概胜算是多少?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嗯,好的,谢谢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