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其他股东不接受,看看公司股东以外的人是否愿意接受。如果还不接受只能继续持有
怎么国家还有这种规定,股东退股。没有人接受,还没有办法了,只能继续持有,那如果公司以后亏本。不是钱白白损失了吗?
投资本身是有风险的,如果是盈利的公司,自然会有人愿意接受您的转股,如果是亏损的,别人也不愿意接受转股从而接受亏损的风险。
你好,我觉得不是投资风险的问题,如果两个股东不是就等于钱借给人家,想要都要不回来吗?就等着亏本了。
投资不同于借钱,您出资的资金所有权人是成立的企业,而非其他股东。 你可以主张解散公司,清算收回投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