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宗律师,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供您参考:首先三期女职工的合同到期应当自动顺延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只要三期女职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违纪行为公司是不能单方解除的,如果单方解除将涉嫌违法解除,违法解除您有两种选择: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也,经济补偿金就是您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乘以补偿月数,工龄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一年超过一年按照一个月,不超过半年按照半个月)还有一种选择就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我给您的建议是第二种。如果单位已作出终止的书面通知与您,您应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相应维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您及时与我联系。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祝您生活愉快。
你好,如果我选第二种,仲裁会尊重我选择嘛?如果单位拒绝执行怎么办?我这生育津贴就没法报销完成。
您首先要有它终止合同的通知,另外要提醒您如果是因为您本人在同等条件下不愿意续签那就不好维权了,除此之外可以依据基本证据(劳动合同、终止续签的通知或社保停缴等)申请仲裁,相信仲裁会依法作出裁决,届时如果用人单位的确违法解除让您无法享受生育津贴,那么您的相应生育的所有损失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您及时与我联系。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