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威胁开除入档案
本人于今年3月签的劳动合同,为期一年,签了合同后,她一直以合同没盖章为由不给我,我们岗的几个临时工都是这样。8月18日递交辞职报告,申请8月21日离职。找到新的单位了。但是现在医院不给我走,必须于9月19日才能离职,若提前离职,将给我按开除处理,威胁我会记录在我的个人档案里。但是我的档案毕业后就一直在我自己手里,没有给单位或人才市场。我打了12333咨询,他们的意思可以旷工,我现在担心是否真的会入档案影响我后面工作?22日直接不去是否会影响我下面三个月自己交保险?走了以后我的就业登记证还在医院手里吗?能不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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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6-08-19
2楼
如果有社保,合同必然是盖章了的。您缴纳社保后,就会形成新的档案,您可以放在您档案中,也可以保留在您自己手里,等到退休后合并档案。企业以严重违纪解除您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一点企业风险会比较大,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他们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金。您可以把上述回复告知单位,看单位如何处理。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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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奥
2016-08-19
3楼
我现在如果不在乎是被公司开除了,可以要求单位给我开开除证明吗?我想领失业救济金,但是我在交辞职信的时候她们没有收,让我填了一张单位自己的辞职申请表,请问有关系吗?
奥利奥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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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6-08-19
4楼
单位会给您的,一般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单位还给您了就不存在了)、劳动保险关系变动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是您辞职的,还有一个辞职信原件还给您。您是否能领取失业金还要看两个条件,一个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不能是按照劳动合同法37条解除,一个是失业保险金已经缴满一年以上。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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