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用这种手段调解合法吗?

你好,我在单位上班,班次为上两个白班(十二小时),两个夜班(十二小时),休息两天,每天上班240小时,因单位加大工作量,要求上六天休一天,每月318小时,因此事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调解员帮单位讲话,说我们每天上班十二小时,要减掉中午饭和上厕所的时间,二小时,只能算我上班十小时,调解员说,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也只会认可上班十小时,没有办法,仲裁帮单位说理,只能认了,签字了,请问算十小时调解员有法律依据吧,还可以再去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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