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他向你借钱时并非在履行职务,则其只是个人行为。
请教他不是银行经理在岗,怎知我的信息存钱,他在银行工作是稳定的,又是经理,才放心借给他!没有这些条件我怎会借给他!银行人员都知道他借我钱,6月29日我还找他要钱,他说明天来,30日再找他却告之突然辞职。有朋友说他利用职务在岗之便,跟客户交涉银行工作之外的交易,是违规的。还有我通过什么方式可维权,当时现金付给他,有借条及身份证复印件能否起诉他?现他已搬家,手机停机,纯诈骗了。我已报案!警官叫我再去法院咨询起诉双保险,不知是否行?谢谢!
你们之间属于借贷关系,是你出于对他的信赖利益借给他钱。只要他不是出于履行银行职务的行为将你的钱拿走就不属于银行监管范围。你现在要举证证明钱款已经交付,比如银行流水之类的,你上面说是现金交付,那就要看在贵宾柜交付时有无证人,监控是否有记录。
除了准备存的现金,后银行取钱当天有记录,是否能起诉他?
有借条就可以起诉,但是您要对已给付的事实提供证据,光有取现记录证明力度还不够,最好能有监控记录等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