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与省或国家政策不同,应如何执行?

公司办公地点在南京,2015年制定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产假128天包含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是2016年初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后规定128天产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请问公司要求按原员工手册执行休假128天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要求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员工应怎样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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