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渡。
南京市的。2012年拆迁,不是市政拆迁,承诺3年交房。我们都是在外租房过渡,有过渡费。承诺3年交房期已过,近年房租太高,但过渡费太低。听说有文件规定交房期过了,过渡费可以翻倍。是的吗?如果有是什么文件。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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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16-07-10
2楼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规定,过渡期超过两年的,超过两年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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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07-11
3楼
无名游客
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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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桑建凤
2016-07-11
4楼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桑建凤
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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