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底签的二手房合同,办理过程房主各种理由不配合,导致合同过期后不生效不继续履行,还不退定金。

15年11月25在1+2不动产签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前期房主配合我们办理了建设银行的贷款手续,房主想提前一次性拿到钱,我们又申请了华泰金融公司介入垫付,垫付50万手续费两万余元,已谈妥,后房价上涨,后到南京华侨路房产局公证处公证过程中,现场房主就以各种理由不配合,后散了之后,我们跟房主讲,可以适当加点钱,不过五万均可以谈,毕竟我们是要买房的,房主说他老婆不太同意,说回去商量,后联系房主电话不接。多次联系也没结果或者发一些稀奇古怪的短信,什么神啊鬼啊的,中间中介也多次联系,未能联系上。然后一直到合同过期。后联系上房主,房主不与理睬,不退定金,说你告我们,我们就给你。然后我们将其告到江宁区法院。法院审判,我们当时已经被搞的火大,没脾气,就最低退定金就行。法院判房主归还定金。结果还是不退,他反而还反上诉到南京法院。现正在审理中。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因我属部队干部,平时没有时间料理,家庭全是老婆一个人,我老婆又上班,又带小孩。面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她也不会。包括前面的判决,其实就已经有些让步了。房主大概50不到,邮局电信什么工人,就是一个特别死磨嘴皮的人,还没有小孩。估计性格有什么问题。希望得到您的指导和帮助,我手机号码15251751311,我老婆张静15251751321.我们都是老实人,不太懂法律,老婆女汉子性格,吃亏多,再次恳求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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