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意外受伤,家长不依不饶,讹诈学校老师,家长冒充律师。
我妈妈是学校的一名老师,前几天学校放学组织吃饭的时候,一个小孩调皮溜进啦厨房,学校严禁小学生去厨房。结果小孩被热水烫伤,班主任领他去看病,他们不愿意去专门诊所去看病,故意去大医院看病。,现在主要责任都推到学校身上,他们漫天要价,已经花了一万多啦,事实是家长自己不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把主要责任退给学校。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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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彭慧
2016-07-03
2楼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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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彭慧
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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