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本人驾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路边上的停车位上准备下车,观察车后无人经过准备下车,此时,一辆电瓶车飞快行驶过来,她的电瓶车车脚踏正好撞在我的车门下边,导致对方摔倒在地,摔倒过程中右眼匡下方撞到电瓶车车把,交警判我全责,我当时立即带当事人去医院检查,拍了CT确认正常,无骨折,就是眼眶有点淤青,然后又配了点药给对方,当天对方跟我说没事,第二天去交警大队协调写责任认定书的时候,对方开始说她全身疼,要求延迟一个星期后再复查,我想问的是,前期的治疗费用都是我出的,现在又要复查,我已经走保险程序了,当事人复查我需要去吗?还是当事人先垫付,拿相关治疗发票给我,我给保险公司报销!最后还想问,假如对方治疗过程中相关费用不在保险公司报销范围之内,这个费用谁来承担,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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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6-07-02
2楼
[值班律师]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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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2016-07-02
3楼
她这个本身受伤就没有什么大问题,如果故意乱开药,检查我也得承担吗?
张先生
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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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相国
2016-07-02
4楼
[值班律师]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相国
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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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07-03
5楼
这个事情我遇到过。直接不理他。报警了。保险公司报了就可以了。去医院看病什么的。一毛钱别给。让当事人自己垫付。等处理的时候。拿票据来换钱。谈不拢你带他去保险公司谈。在谈不拢。让他起诉。保险公司会派出律师。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该干嘛干嘛。不要支付任何钱。等处理的时候再说。
无名游客
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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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彭慧
2016-07-03
6楼
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彭慧
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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