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您的三年的租金是否已经全部收取。建议您在后一份2年半的租赁合同中将相关事项加以说明以减少风险。
我只收到了半年的房租。我的两年半的合同里,就补充了一条:经过协商,乙方自愿接受转租人目前的一切现状(包括转租人售出的汗蒸卡,如以后发生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我就怕他生意不好,就跑掉了。售出的卡怎么办?老师我怎么能阻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只要您协议里没有约定参与承租人的经营,那么经营相关风险就跟您没有关系。
承租人是黑龙江人,他售出的汗蒸卡,携款跑了,用户来找我房主,我要受连带责任吧?怎样阻止?
您好,只要您未参与经营,则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您无关,不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