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荆澜德律师行孙翌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公诉是有公诉机关即检察院提起,并非您个人。若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将会进入公诉程序,对于您的赔偿您可在诉讼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您的损失请求法庭审理。若不构成刑事案件,您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对方交到公安机关的钱,若属于给您的赔偿金您可去领取,若属于保证金等性质的,你无权领取。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要延伸服务,您可以到微信后台报名免费代办或免费一对一,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