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处理方法
我有一张汇票,现已到期,因财务人员的失误,在前一手背书人处误写了委托收款。现出票银行要求我们放弃委托收款的权力,改由前一手背书人委托收款,然后再转给我们。请问根据票据法应该如何处理?由前一手开具瑕疵证明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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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6-06-15
2楼
你好,票据法35条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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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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