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公共区域如果规划为停车位,或者由于业主停车需要,物业有权代位管理,但收取的费用扣除物业的必要人员管理成本后,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议小区组织业委会与物业妥善交涉停车事宜。
我想问小区物业拒绝未交费车主暨业主进小区是否合法,因为一些业主并没有把车停在物业指定交费车位,小区很大,凭什么要交费!物业不要未交车位费车主进入小区实际上就是金钱作祟!
一些业主不缴费是因为交费后,车子在小区出现人为损伤,比如玻璃破损,车身被划,车胎被刺等,物业不负责,物业只管收取每月百元车位费,却不负责看管!请问律师业主有什么方式维权,物业对损坏的车子有赔偿责任吗?
请参照上述蒋旭律师的回复。在诉讼前唯有与业委会协调,由业委会同物业沟通。
如果业委会通过了小区车位停车需要收费,并授权物业代位管理,则不缴费却想使用小区车位不妥。物业提供的是停车场地管理服务,并非保管费,所以车辆被划伤并非物业要承担全责。如果物业管理上有疏漏,例如监控不到位,值班室无人看管导致无法查明车辆受损的责任人,物业也需承担相应的管理不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