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刘冲伟律师。如果产权证书上未将该露台划入专有所有权范围,一般应认定为业主共同所有,若使用应经共有的业主的同意。谢谢。
物权法,第70条有对建筑物专有权又如何解释
产权范围内的为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