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纠纷
2010年,残疾弟弟张广宁有机会分得一套单位的拆迁安置房,分到房子需要缴纳购房预付款45000元,因弟弟残疾,生活困难,他的事情都需要我的爱人张广金(也是他的监护人)出面解决,我们家帮他先交了预付款,拿到房屋钥匙,同时我的爱人也了解到像我弟弟这样的残疾人买不起房的可以申请承租房子的,就帮弟弟申请签署了承租协议,每个月交150元房租,如果有能力付剩下的房款,提前半年通知单位房产科办理手续。因为家庭纠纷,2016年我爱人的二哥和二姐私自去单位房产科谎报当初的预付款收据遗失,要求付清剩下的房款,单位要求二人写了一份遗失前期购房收据的说明,并且保证如果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二人负责!而事实是购房协议和预付款的收据原件一直在我们身边保存完好,前期的所有事情都是我的爱人在办理,现在他们却在我的爱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做主张,骗取房产科的信任,付了房屋的尾款,并且想骗取我们前期付出的预付款!而且监护人变更也没有通过我的爱人,他们这是在挑起家庭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