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王仁桃律师,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他的子女要在你大伯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你要举证遗产范围。还有你说的早些年,可能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对方会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