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是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仲裁机构是谁?公积金提取要求是否有政府性文件及提取操作的透明公开性,否则自弹自唱的申诉亦无果,徒费精气!
你好 ,你这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可以打12345投诉。
今天我如约前往市公积中心。市公积金中心302室姓周的工作人员告之我:1.他们从网上查到我所购的房子己交易28次,2.我5月10日已在5月23日再次卖出过户至姓郭的人名下。我按市政府管理规不但不能提取公积金,还涉嫌公积金诈取,应列入公积金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提取公积金。鉴于他们说法,我请求公积金中心开具书面结论或随我楼下车辆即刻前往镇江房管交易中心核查后再下结论,可均遭到拒绝!无奈的我只能孑身立即前往镇江房管交易中心再次核证南京市公积金中心所言。镇江房管交易中心不仅为我出具此房产权证:镇江房屋一户一证,止5月30日原购房仍在我名下,无过户记录,并留下电话,待南京市公积金中心随时调档核查。同时,镇江房管交易中心告之我:1.二手房交易目前城市间尚未联网,南京市公积中心5月25日前未网络交易信息,那么现5月23日的过户给姓郭交易记录为何又能在网上查到?2.按镇江房管交易规定:房产交易须要公告1个月,且在15个工作日后才能领取新房产证,5月10出具给我的房产证,至少在实际交易后15日(即5月25日)才能开出新房产证,那么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网上查到5月23日过户之事是真的吗?我马不停蹄,手持镇江房管交易中心所购房产权调证函在三下三点再次赶到南京市公积中心交验,然而市公积金中心竟然再次从28次交易中提供此房2016年5月8日交易给姓余产权证记录(而我是5月10日购房办的产权证),除了中午镇江房管交易中心给我讲的产权证办理发证流程外,更可笑的是5月8日余姓的产权证日竟然是星期日,请问镇江交易中心会如此`加班`吗?面对南京市住房公积中心如此惡劣态度、行为,我奔波力争自已权力,最后市公积中心302室张处长说:我们就是这样按章办事的,我们是市级机关,你当事人要去申诉就申诉,要去法院就去法吃院,奉陪!你们工作人员该干啥干啥,不要再理当事人胡扰蛮缠。请问律师,这是人民的公仆?南京市的父母官吗?我用真实的材料取自己的钱,却被人扣以骗取公积金,纳入黑名单,扫地出门。以上反映问题,本人愿承负真实性等一切法律责任。联系人:孔德鹏;联系电话:13813817071。南京律师团能帮助我吗!感谢!!!
另:镇江房管交易中心明确告之我:镇江所有商品房均为一户一证,若未满15个工作日审核就发新房产证,镇江房管部门有关人员就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现在焦点:若按南京市公积中心网上查核的同一地.址户室分別在2016年5月8曰、10日、23日交易了三次,且至5月30日己不是我房产,不外乎三种情况:1.南京市公积金中心查核有误,甚至制假蒙骗公积金提取者无法维权提款,2.镇江房产管交人员涉嫌违纪违法,3.公积金提取人员以假材料诈取公积金,所伪造房产证、国地税票等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同时涉嫌诈取骗贷(如同骗保),应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现镇江房产中心己明确提供我所购房全套真实资讯(均加盖公章),并坦然留有核实电话,表明我与镇江房管交易中心心中无鬼。那么,南京市公积金中心在不能联网情况下审核购房材料的准确性及其他8日、23日的公积金提取人材料的真实性就是法律问题了,而这些取款人在公积金中心均有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刑事追究不是难事!我愿承担提供材料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予我清白!!!
问题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