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写明主体,数额,支付方式,及后果。
后果指什么?
交付完医药费后对方不得就此再向你们主张权利
垫付的费用会要不回来吗?保险公司承认吗?诉讼的话法院承认吗?之前只垫付两万多,然后我老公去拿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他家人就把我老公扣留在交警中队说不拿钱就不给走,几个老太和妇女把我老公抓伤,衣服扯坏,纠缠了两天一夜,后来我们答应再垫付五万并且写了协议他们家不再向我们索要医药费,这个协议受保护吗?后面我们还要注意什么?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曹艳秋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已经支付医疗费的凭据要妥善保存,便于将来向保险公司理赔。如需要提供给对方办理出院手续,需要对方写收条,证明你方垫付的医药费数额,明确发票被对方拿走。如果还垫付了部分的费用,注意保留垫付凭证。在保险理赔时要求保险公司向自己支付已经垫付的部分。关于协议的事情,要看协议内容,是一次性了结还是仅仅垫付部分费用。建议带上协议与律师面询。同时建议不要再垫付任何费用,对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对方支付。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需要更多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名我们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