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13年的事,13年的时候经熟人介绍向朋友借了一笔钱,然后陆续还了几次钱,做生意失败了就一直没有还剩下的钱,15年10月的时候法院判决分期还上这笔钱,一直还到现在,但是15年法院判决之前已经还过几次钱没有从借条上扣除,现在只有汇款小票,当初开庭也没有提出来,因为父亲没有去,15年10月,我父亲被法院的人带走,调解不成功,被拘留,然后我去谈判的,答应分期还上这笔钱,我当时不知道之前还过钱所以就以借条上的金额分期还到现在,怎么办呢?现在可以扣除不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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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 颜陆琴
2016-05-07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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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 颜陆琴
20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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