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学生在学校被人砍伤
初一学生在学校被人砍伤,左手肘骨头都被砍下来了,手上的筋断了不少。起因是伤者看到行凶者欺负同学,就说了一句叫他不要老欺负人,产生口角,然后吃过晚饭被骗到学校厕所砍伤了。现在想问几个问题,学生被砍伤行凶的学生及其家人需要负什么责任?学校需要负什么责任,学生能把西瓜刀带进学校,这学校责任应该很大吧!当地教育局有没有责任?把这事发到媒体上是否能更好的督促教育局,公安局,学校把这事办的相对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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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16-04-23
2楼
你好,孩子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以上,砍人的学生14周岁以上的话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受伤的孩子轻伤,其可以追究砍人学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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