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责任
老公公有两套住房,2月底卖掉一套,签署中介提供买卖合同后,现在老公公想违约,发现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合同价的百分之20。请问一定要赔偿百分之20吗?我们的房子属于拆迁安置房,房价涨幅都不足百分之5。另房子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可否以婆婆不同意为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4月30日交首付款,目前我们只收取了买家的2万元定金,今天买家又让老公公签署了一份违约通知,是否影响撤销合同的想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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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桑建凤
2016-04-17
2楼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桑建凤
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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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04-19
3楼
现在我公公又同意卖房了,之前我公公签发的违约通知可否作废?
无名游客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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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 颜陆琴
2016-04-20
4楼
对方同意继续履行则可作废。对方不同意,你已构成违约。如果需要更多的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 颜陆琴
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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