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过户是前房主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无手续费的约定,可拒绝。
现在房主说不给钱不给办,我们没办法,我们合同里写明的是房主有义务无偿帮助改房名,而且政府统一办房产证的截止日期是这个月底,我们不知道怎么办了,求助你们协助一下好么!还有听说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之前买卖都是没法律效应的,不受法律保护,私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请问是么?
并非一律无效,需要看一看具体的合同约定。
我遇到的情况和你差不多?请问你现在解决了?或者有什么你知道滴一些方法可以供我参考一下。合同签的到底有没有效?每个说法都不一样。
我和你家一样。99年买的拆迁安置房,房主要十万手续费,还价最少七万,谈不妥。到20政府不给办了。不知道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