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你们双方交易的安置确系两证无法办理的房屋,司法实践中均作无效合同处理。也即买方退还房屋,卖方归还房款,至于造成买卖双方的实际损失如:房价涨跌的差价、房款的利息等,法院会参照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摊。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如果您还需要延伸服务,如果您觉得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请回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我们的“免费一对一”或“免费代办”,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