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王瑞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往年的货款收入有法律上的依据,那么对方可能以你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你返还;你需要收集你为公司工作的证据,证明你收入的货款实际上就是公司给你的报酬;你自己个人记录的账目应属于你个人所有。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需要更多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名我们为您服务!
谢谢您的回复!! 我有2015年的一个公司分红的表,有盖公章,签名。那么他们可以追回13和14年的吗?可以起诉我吗?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必须有书面合伙协议,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备案。1、追回公司货款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2、业务员记录公司货款的流水账是属于公司的账目,公司可以保留。3、对公司有用。4、业务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公司主张不签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
谢谢!那么公司可以超诉我吗?如果起诉我,应担什么责任?我应该怎样应对?
如果无证据证实相关约定,那么需要承担归还的责任。如不熟悉诉讼相关程序及证据的准备,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