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孙翌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若您的受伤程度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那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还可以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若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那民事部分我们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保全对方名下的财产、工资卡等保证执行的到位。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延伸服务,您可以到微信后台报名免费代办或免费一对一,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
是这样的。我不确定受伤程度是否达到刑事标准。 稍后和您联系。谢谢!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荆澜德律师行孙翌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建议您与医院联系一下,看您受的伤是否构成轻伤,若构成轻伤,则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您需要把医院出具的轻伤证明材料及时提交公安机关,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追求对方刑事责任。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延伸服务,您可以到微信后台报名免费代办或免费一对一,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
谢谢您的及时回复!我已报名免费一对一,指名由您受理。 现在的情况是民警就在里面和稀泥。并且感觉说话上有偏向。我在派出所清洗眼镜上油污及身上血渍时,办案民警竟然说“你也是个不省事的人”。 由于双方口供不一,我多次要求询问第三者,但办案民警都没有回应。从派出所回到家后,询问了些朋友,都让我去做法医鉴定。我在家内立刻电话联系了办案的民警,他在电话里答复“等伤好了再做”。然后我直接去了派出所,当着所里若干民警的面,给我办案的民警说“不是和你说了周三去做法医鉴定嘛!你周三早上9点来,我们一起去!”所以,也就因为这个,明天早上不能去你们的现场,很遗憾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孙翌律师,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