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进入南京市某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工作近两年时间,先后工作于民一庭、少年庭,工作期间接触的案件类型较多,例如: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等,对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也有了解,先后跟过三位审判员工作,除完成自己分内工作外,也常常帮助审判员调解案件,草拟裁判文书等,对于法院的审判思路及法院工作程序相当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