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打官司


      “南京律师团”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经“南京律师团”微信公众平台报名,参与电视抽奖中奖的微信号持有人可获得一次“免费打官司”或“免费私人法律顾问”名额。两奖项可任选其一,不能同时使用。

      获得“免费打官司”名额的微信号持有人须在自“南京律师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之日起60天内,到南京电视台办理相关手续,将需代理案件的具体资料交由“南京律师团”案件风险评估小组,评估其是否适合被提供免费法律服务。60天内不办理手续,视同自动放弃此名额。

鉴于司法程序中的相关要求,特对可以参与“免费打官司”活动的案件类型及参加活动的具体细则进行如下规定。

(一)江苏省内下列案件类型,经 “南京律师团”案件风险评估小组审查后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1、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5、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6、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二)不属于上述类型的案件,当事人希望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由“南京律师团”案件风险评估小组评估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适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三)当事人申请“免费打官司”的,应当如实向“南京律师团”提供证据,陈述案情。由“南京律师团”案件风险评估小组认可后,方可持“南京律师团”出具的《接洽函》前往指定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四)办案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异地(非南京市)差旅费、住宿费等由当事人据实承担。其他机构收取的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翻译费、公证费等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律师在完成法律事务后,委托人应当如实填写“免费打官司”信息反馈表。


      如需报名,请至“南京律师团”微信公众号,发送“免费打官司+微信号+手机号+真实姓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