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宇


      担任江苏十方通信有限公司、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处理大量的公司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劳动争议法律事务,并代表顾问企业参加仲裁、诉讼;

为企业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商业秘密保护方案;

参与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资源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挂牌新三板项目;

参与连云港金控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项目